通知公告

郑州师范学院关于李姣等96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的决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 号)和《郑州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校202378号)文件精神,2026年1月17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李姣96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予以退学并注销学籍,现将退学处理的名单(见附件)再次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4月4日。

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告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

咨询电话:0371-68868055。

特此公告。

 

附件:郑州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学名单

 

                       郑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