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 号)和《郑州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校〔2023〕78号)文件精神,2026年1月17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李姣等96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予以退学并注销学籍,现将退学处理的名单(见附件)再次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4月4日。
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告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
咨询电话:0371-68868055。
特此公告。
附件:郑州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学名单
郑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