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预警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郑州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校〔2023〕78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切身利益,现对未正常毕业尚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的在校生进行学籍预警,对于在延期毕业可申请时间内尚未完成学业或未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
附件:郑州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预警名单
郑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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