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
为了保证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各项文件精神传达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请各函授站严格内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合作办学协议
根据我校与各函授站合作办学协议要求,函授站的学生归函授站管理,我校成人教育学院一般不接受函授站学生的直接来访,函授站所属学生均应编班,由专人负责管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每200人至少设置一名班主任,由班主任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函授站按照内部管理程序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解决不了的问题,需由函授站负责人向我校教学管理科反映协商解决。如发现函授站工作不力、管理混乱或违规违纪,不按我校要求落实工作,造成学生越级上访,一经查实,将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责成函授站在我校官网上做出检查。
2.减少函授站下年度招生计划的20%或延迟返费。
3.第二次出现即时终止合作。
学生应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和解决问题,各函授站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行为教育,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按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守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个别学生恶意投诉,故意扰乱我校工作秩序,诋毁学校名誉的,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函授站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传达给每一个教务人员和学生并落实到位,我校也将加强对函授站各项工作的督察,坚决杜绝工作内耗,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的进行!
二、成人教育学院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
冬季时间(10月1日-4月30日):
8:30-12:00,14:30-17:30
夏季时间(5月1日-9月30日):
8:3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371-65502608/68868055
17896710602(教学管理科)
15515801312(学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