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专被批准成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试点学校
2009-9-22 17:40
论证会由沈长云处长主持。首先由赵健校长致词,对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我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然后由蒋丽珠副校长就我校申请的应用心理学、软件工程、学前教育、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计算机及应用、园林7个专业的机构设置、师资力量、教学设备情况以及参加本科助学专业试点工作的措施和方案向专家组进行了汇报。
沈长云处长就自学考试的情况进行了介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具有开放性、适应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我省从1984年开始试行,历时26年的发展,作为一种考试制度是很完善的,但它的教育功能体现得还不够。为了满足广大学有余力的专科生接受本科教育的要求,对在校专科生量身定制了自学本科层次专业,目的是进一步发挥普通高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作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使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通过所在专科学校及本科学校的助学完成本科的学习,完善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
专家们还进一步谈了对助学工作的认识和体会。河南财经学院陈师正主任认为,高教自考本科助学对在校专科生参加自考本科是省心、省力、省时、省钱。做好此项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宣传培训是基础,利益分配是关键。
河南大学王海涛主任认为,高教自考本科助学学校可以帮助学生安排学习计划、考试计划、办理报考、公共课和基础课的免考、实践课考试的组织等工作,可有效的帮助学生在专科学习的同时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尽快地获得本科学历,而且还可以获得学士学位,为参加研究生学习取得了报考资格。而且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的认可。
省自考处宋杰同志对自考本科助学专业设置进行了介绍。自考本科助学专业考试计划中三分之一的课程为助学考试课程,由主考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考试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三分之二的课程为统考课程,由省辖市考办负责具体实施,考试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和十月。其中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生在专科阶段学过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可由所在学校办理免考。实践性环节课程(含毕业考核和毕业答辩)的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组织,专科助学学校如具备自学考试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含毕业考核和毕业答辩)培训及考核条件,经主考学校认定,培训及考核地点可设在专科学校。
最后,省招办张怀章主任进行了总结发言。对我校领导的重视、机构的健全、优越的办学条件、优秀的师资、完善的教学设备、充足的生源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校已经具备了开展自考本科助学工作的条件,同意我校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工作的试点学校。接着,他从统一认识、规范宣传、科学安排助学计划、着眼培训质量、面向考生服务、严格考纪、加强助学与主考学校的合作等方面对我校提出了要求。张怀章主任在巡视我校教学设备、教学条件时,给予了高度评价。
就此,为郑州师专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时参加本科阶段的学习并获得本科学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